一、会议时间
会议定于4月23日(周一)上午9:00在市总工会大楼四楼第三会议室召开。
二、参会人员
市总工会九届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不是市总工会“两委”委员的县(市、区)总工会主席,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主席,市产业工会部分基层工会主席,市总机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三、会议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和省总十四届九次常委(扩大)会议要求,总结2017年工会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
有关要求:
1、请参加会议人员于4月23日(周一)上午8:50之前入场完毕。
2、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需书面说明情况,报市总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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