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五一劳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握“五一”重大时间节点,宣传推出一批重大典型,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和职工群众思想实际,充分展示平顶山市广大职工团结奋进的时代风采,热情讴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的工作和创造热情。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五一劳模宣传月”活动。全市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当地报纸、电视媒体、微信公共号、互联网络媒体及平顶山工会网、《平顶山工人》、劳模一条街、企业星光大道等舆论阵地和宣传窗口,大力宣传报道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和创新创造的精神风貌,掀起学习劳模、争当先进的高潮,筑牢全市职工思想基础,汇聚奋进力量。

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市总各产业工会,市直工会,直属企业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宣传方案、精心组织、保证五一劳模宣传月活动取得显著的宣传效果。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于5月30日前上报市总工会宣教部。



电子信箱:pdsghxjb@163.com

联系电话:0375-3799611

联系人:袁亚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