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工会法律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总、省总和市总的统一部署,以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为主线,强化工会源头参与、普法宣传教育、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处、工会法律援助及法律人才队伍等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工会法律服务品牌。突出推进联系、引导、服务抓好社会组织工作,持续强化预防、管控、处置抓好维稳和防抵渗透工作,落实责任做好信访工作,保持职工队伍稳定。推进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维护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引导职工同心协力,鼓足干劲,为全市改革稳定发展、综合实力重返全省第一方阵贡献力量。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1.坚定政治方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引导全市工会法律和社会工作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加强思想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参与机关各项学习交流活动。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加大调研成果转化力度,增强与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打造法律服务品牌,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
3.发挥工会法治宣传优势。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建会、管会、履职、维权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职责明确、运行有序、配合有力、协调高效的工会普法工作格局。配合组织开展工会“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开展“送法到基层”活动,组织开展工会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切实增强工会普法工作影响力和社会效果。
4.建设工会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研究并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丰富和完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以中国工会普法网、河南职工网、“豫工惠”手机APP、平顶山工会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级工会自有平台为核心,有效扩大工会法治宣传的引导力和传播力。实施购买社会服务,增强线上线下工会法律服务团队专业力量,强化职工网“在线咨询”等网上法律服务功能,提高职工法律服务交互性、专业性和时效性。
5.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推动建立“三书一公布”,持续强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推动完善劳动执法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联动机制建设。积极配合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6.提高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水平。依照全总、省总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规范性文件要求,指导县级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工作。配合国家建设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数据库系统,指导县级工会加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进展力度,及时纠正重错码数据。
7.推动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会同人社部门健全劳动争议多元化调解机制,指导基层工会、企业职工与企业建立多种方式的对话沟通机制,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健全劳动争议协商处理机制,推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推动建立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推动健全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推动完善劳动争议诉讼制度。组织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员、兼职仲裁员和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培训,进一步加强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
8.加大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宣传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的先进事迹,并对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组织参加全国工会2018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申报工作。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工伤职工等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9.打造工会服务农民工法律服务品牌。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继续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组织律师志愿者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提供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帮助,推动解决农民工权益维护问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三、聚焦新时代、新使命,推进工会社会联络工作
10. 做好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的意见》(总工发〔2016〕32号),确保联系引导社会组织工作落地落实。按照全总安排开展工会社会组织工作调研督导专项行动,形成我市调研督导报告。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工会研究交流合作活动的业务主管办法(试行)》(总工发〔2017〕16号),依法履行工会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加强对与社会组织有关的理论政策学习,指导工作实践中的问题。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全市工会社会组织工作信息员队伍。指导推进工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
11.扎实做好维稳和防抵渗透及信访工作。履行工作职责,加强联动机制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加强督查,实时通报,提高劳动关系预警能力,化解风险。贯彻落实全总《工会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工会信访情况通报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推进工作信息化和法治化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做好日常信访工作。
四、抓建制、提质量,发挥民主管理在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12、继续推动企业民主管理的建制扩面、提质增效。把企业民主管理建制扩面与工会组建、增强活力相结合,力争 100人以上新建会企业同步建立民主管理相关制度。继续开展非公中小微企业民主管理试点工作,推动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建设,扩大其对中小微企业的覆盖;推动国有及其控股的公司制企业将民主管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写入公司章程中;探索完善集团职代会制度,形成多层级职代会制度体系。
13、充分发挥企业民主管理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引导企业经营者树立依靠职工办企业意识,组织动员广大职工为企业改革发展献计献策。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受到影响,可能出现职工失业、转岗的企业,建立重点企业名单,实行企业情况通报及职代会上报审核制度,坚持企业关闭破产、裁员分流和改制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严把企业民主管理程序关口,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