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平顶山市劳模 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正文

现将《平顶山市劳模 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顶山市劳模 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开展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脱贫攻坚行动,是全市工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工会发挥特色优势、更好服务大局的重要职责。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劳模 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脱贫攻坚的行动计划》(豫工发〔2018〕6号)和《河南省劳模 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豫工办〔2018〕15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关于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作用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全总、省总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各级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目标,把突出工会特色和彰显劳模优势结合起来,把发挥劳模作用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结合起来,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真管用办法,在脱贫攻坚主战场精心培育劳模扶贫工作品牌,亮出工人先锋号旗帜,展现工人阶级风采,助力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我市综合实力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全市各级工会要积极组织动员各级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主动投入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发挥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和大工匠、创新工作室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在项目带动、产业拉动、人才培养、创新驱动能力方面的优势,整合人才、技术、资金、市场等资源,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和突破点,采取志愿服务、无偿援助或产业项目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深入开展“6+1专项行动”,努力在智力扶贫、结对扶贫上有积极成果,在就业扶贫、技能扶贫上有明显成效,在产业扶贫、项目扶贫上有实质突破,在集体扶贫专项行动上有强势拉动,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在省内外、市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劳模助力脱贫攻坚示范点,擦亮劳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品牌,推动我市如期完成脱贫任务。

三、方法步骤

全市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深入调研,制订方案(2018年6月1日—20日)。

1.2018年6月10日前,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考察调研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基本情况,梳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照“劳模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结合所属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行业分布、专业特长和资源优势,初步确定各扶贫点选择实施的攻坚项目,拟定本地、本系统、本单位行动方案及2018—2020年年度工作目标。

2.2018年6月20日前,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邀请驻村第一书记和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集思广益、创新方法,进一步论证攻坚项目、行动方案、年度目标、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明确领导体系、工作机制和激励奖惩办法。

各单位于6月18日前,将本单位实施方案及《工会系统定点扶贫基本情况汇总表》《年度劳模、五一劳动奖助力脱贫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分别报送市总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总生产保护部。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全面启动(2018年6月20日—12月31日)。

1.2018年6月20日—30日,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召开动员会,充分进行思想发动,精心部署行动方案,全面启动“6+1专项行动”。

2.2018年7月—12月,各县(市、区)、各产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跟踪“6+1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改进完善推进措施,确保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整体进展顺利。

市总工会拟于今年8月下旬召开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脱贫攻坚经验交流会。

第三阶段:精准发力,务见实效(2019年1月—12月)。

1.2019年1月—12月,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充分调动各种资源,精准发力、加压推进,确保劳模在技能扶贫、产业扶贫、项目扶贫、就业扶贫、结对扶贫、智力扶贫和集体扶贫“6+1专项行动”见到实效,积极配合各地党委政府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2.2019年11月—12月,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认真总结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打造一批叫得响、站得住、立得稳的脱贫攻坚示范点。

第四阶段:完善提升,巩固成果(2020年1月—12月)

2020年1月—12月,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保持已有成果,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在认真梳理、完善提升上下功夫,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防止重新返困复贫,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社会、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在市总工会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总党组书记、副主席张国晓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总其他领导担任,成员由市总机关各部室和各产业负责人担任。市总工会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设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脱贫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总工会副主席李文生同志兼任,办公地点在市总生产保护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协调、指导全市工会开展“6+1专项行动”,定期收集并向市总领导小组汇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做法经验,表彰先进,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联络员。

(二)建立工作督导机制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要建立督导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市总及各工会组织要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定期检查、督导所属基层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助力脱贫攻坚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从2018年6月起,各单位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助力脱贫攻坚项目进度、成果、典型做法和经验报市总劳模、五一奖章获得者助力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将每月在平顶山工会网发布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推广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同时向市扶贫办和主流媒体推送信息。

(四)健全激励机制。从今年起,市总工会将连续三年把劳模、五一劳动奖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考核办法另发),于每年第四季度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要结合实际,健全目标考核体系,并相应制订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