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顶山市委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小组的通知(平文[2010]91号)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事业单位,驻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大力推进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保障劳动者参与工资分配决策的权利,创造和谐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决定成立市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小组。现通知如下:

组  长: 冯 昕(市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 邢文杰(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 黄祥利(市政府副市长)
李丰海(市人大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

成 员: 曾宪敏(市委副秘书长)
周炳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富强(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张中俊(市财政局局长)
王淑敏(市国资局局长)
侯红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清林(市商务局局长)
李红兵(市工信局局长)
张建明(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余文英(市总工会副主席)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余文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平顶山市委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201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