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平顶山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制工作督导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贯彻落实全总6月28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我市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制,经研究决定,从7月5日开始,对我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制工作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7月5日——7月20日

二、督导内容

1、全总6月28日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及工作思路和解困脱困工作方案。

2、现有在档困难职工档案总户数及分类

(1)职工大病家庭有多少

(2)残疾职工家庭有多少

(3)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有多少(是否享受民政补贴)

(4)单亲女职工收入低有多少

(5)突发事件、意外灾害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的职工家庭(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倍以内)

督导电话:0375-3799661

联系人:吴旭、冯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