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通知(平人社[2010]172号)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及所属企业、驻平企业、市属各企业:

为了推动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联合制定了《平顶山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平顶山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市总工会

平顶山市企业联合会/平顶山市企业家协会

201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