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基层工会: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百家网站“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0]173号)和全国总工会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参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工会要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百家网站“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和特点,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动员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积极参加竞赛。
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省直企业工会于12月10日前将活动情况书面报送市总普法办(市总法律工作部),市总普法办将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为方便参赛人员快速登陆活动页面,中工网首页设置了竞赛活动入口,参赛人员可点击进入。
联 系 人:苏新娜 周卫东
电 话:2916490
传 真:2928464
电子信箱:pdsflb@163.com
附件: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O年全国百家网站“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