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高新区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2018年7月至9月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清底数,分类制定助学与就业帮扶措施。各级工会要详细调查摸底本地区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家庭的生活状况及子女上学、就业需求,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子女在校人数、毕业生规模、助学和就业帮扶需求等综合信息,分类制定帮扶措施,提高工作的精准度。要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职工家庭子女,加大助学帮扶力度,强化资金的集中保障作用。要重点关注“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根据就业困难和未就业毕业生的专业、意向、困难程度等因素,制定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提高就业的成功率。

二、发挥制度保障主渠道作用,实现工会帮扶与国家助学就业政策体系有效衔接。各级工会要进一步掌握国家和各地、各部门教育资助、促进就业等法律政策规定,针对不同困难职工家庭的情况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助学和就业帮扶政策推介宣讲,提高相关助学和促进就业政策知晓度。各级工会要加强与人社部门联系沟通,积极推动政府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提质扩面,积极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贷款等就业优惠政策,督促好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等政策落实。

三、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实现社会资源与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就业需求精准对接。各级工会要发挥工会枢纽型组织优势,充分运用基金会、公益项目等平台媒介,动员集成爱心企业、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等社会资源,形成多元化助学和促就业力量,对接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和就业需求。要引导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

四、创新帮扶机制,提升活动效果。各级工会要把经济资助与学业帮助、人文关怀、能力培养相结合,把重要时间节点帮扶与日常助学救助相结合,建立完善定时联系、关心回访平台和回访辅导等机制,常态化、经常化、日常化地对受助学生提供帮扶救助。要关注特殊职工家庭特别是因公牺牲、伤残和患职业重病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单亲职工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通过走访、座谈、谈心等方式,帮助他们及时排解生活和心理上的压力。要充分发挥工会网上就业服务平台作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各级工会要在8月1日前收集发布一批用工企业、用工岗位信息至河南职工服务平台和“豫工惠”手机APP(每个县(市、区)总工会不少于100个用工企业、1000个用工岗位信息)。

请各单位及时总结、宣传、报送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中的新经验、新做法,各级工会于9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市总工会保障部(电子邮箱:pdsghbzb@163.com,统计表另通过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上报)。

 

附件:1.2018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2.2018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

 

                  

                  平顶山市总工会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