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基层工会:
现将省总组织部关于《开展会员评家、建家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豫工组字[2010]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抓好自查,并于12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市总组织部,自查内容按省总通知要求进行。市总也将在近期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会员评家和建家工作进行抽查,并对此次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通报。
各单位要按照省总的要求,建立定期通报情况制度,每年5月10日、11月10日前各报送一次本单位推动的开展会员评家、建家工作情况。
平顶山市总工会组织部 2010年11月24日
附件:豫工组字[2010]13号关于开展会员评家、建家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
各省辖市总工会、省直工会、省各产业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组织(基层组织建设)部:
全国总工会2009年6月下发了《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2010年5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对开展会员评家活动和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作出了规定,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为深入了解这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推动建家工作、评家工作的深入发展,按照全总的要求,各地工会要对评家、建家工作开展一次自查,现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围绕以上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及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突出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情况,肯定成绩,发现典型,找出不足,提出对策,务于12月5日前报送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两个文件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否制定或转发了这两个文件,有哪些创新性的规定;
2、本地、本系统开展会员评家、建家两项活动分别覆盖情况,在不同类型基层工会、不同所有制企业中所占的比例是多少;
3、开展会员评家、建家工作的主要做法、工作思路、保障措施、激励机制等,进展及成效如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4、推荐1-2个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有亮点的基层工会,或抓建家、评家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级工会的典型经验。
二、省总组织部将在适当时机进行抽查,并对此次各单位自查的情况进行通报。
三、建立定期通报情况制度。各单位每年5月15日、11月15日前各报送一次本单位推动开展会员评家、建家工作情况,也可以随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典型经验。
四、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对评家建家工作的自查,在深入调查、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有数据、有分析的自查报告,力求翔实、有针对性。要高度重视建家与评家工作,将其作为推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实现“两个普遍”的重要载体,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下大力气抓好,为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提升基层工会工作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联系人:原峡生,电话:0371-65904373,传真:65959058,电子信箱:hnszghzzb@126.com
河南省总工会组织部201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