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启动《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集中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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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女职工的身心健康,激发女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女职工劳动过程中的特殊保护,河南省政府于近日颁布了《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于2018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为促进这一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进一步增加社会的广知度和影响力,平顶山市总工会将11月定为《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集中宣传月,给全市30多万女职工特殊的关怀。

11月1日上午,平顶山市总工会举行了《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活动现场在工人文化宫人流密集场所设置宣传橱窗一条街,悬挂宣传条幅,放置宣传版面,现场发放了《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读本及宣传彩页两千多份,设置咨询台,接受100余名女职工现场咨询。

宣传月以《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正式颁布实施为契机,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保护女职工权益法规政策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推动《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普及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依托本地区、本单位工会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推动《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内容纳入女职工专项合同条款,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守法义务,提高女职工依法维权意识,有效提升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约质量、增强履约实效,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女性、关爱女性、保障女职工权益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