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平顶山市城市困难女职工免费“两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顶山市城市困难女职工免费“两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 <2019年河南省总工会重点实施的“五大行动”和突出办好的“十件实事”>的通知》 (豫工文〔2019〕2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为全市纳入国家建档立卡的城市困难家庭女性成员免费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切实做好女职工关爱工作,为纳入国家建档立卡且未纳入城市低保的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女性成员开展免费“两癌”筛查。
二、筛查内容
1.宫颈癌筛查:TCT
2.乳腺癌筛查:乳腺彩超
三、筛查机构
承担免费“两癌”筛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为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筛查机构由各级工会调研、筛选并确定后,报市总女职工部审核、备案。
四、筛查对象
纳入国家建档立卡且未纳入低保的城市困难职工家庭中的适龄女性成员,年龄在30-65周岁(含30及65周岁)。
五、基本原则
1.免费服务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可免费享受一次“两癌”筛查服务。各级工会组织要监督医疗保健机构,不准强行要求检查结果正常者进行下一步检查、不准搭车检查、不准变更检查项目、不准搭车收费。
2.知情选择原则。“两癌”筛查服务要充分尊重服务对象意愿,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确保服务对象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自愿选择筛查项目。
3.规范服务原则。承担 “两癌”筛查任务的医疗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市总工会提出的有关要求等提供服务。
4.信息保密原则。各级工会及承担“两癌”筛查任务的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要尊重被服务者的隐私权及知情权,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被服务者的相关信息和检测结果。
六、工作流程
1.指标分配。各县(市、区)工会、各直属企业工会、各产业工会进行筛查对象人数统计,市总女工部结合情况进行指标分配。
2.开展筛查。各级工会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筛查工作。各县(市、区)工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本级在档困难职工家庭适龄女性成员“两癌”筛查;市总工会组织市总直属企业及产业工会所属单位在档困难职工家庭适龄女性成员“两癌”筛查。
3.数据统计。各单位将筛查结果及人数上报市总女工部后,按实际检查人数进行资金下拔。
4.经费保障。市总工会根据各地实际筛查人数,按每位筛查对象不超过400元的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医疗机构协商)下拔资金,各级工会可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配套,以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
七、进度安排
1.第一阶段(3月底前):各级工会按要求精确统计拟筛查对象人数,确定筛查的医疗机构,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于3月30日前,将医疗机构、费用标准、拟筛查对象人数及工作方案报市总女职工部。
2.第二阶段(4-6月):各级工会于4月15日前全面启动筛查工作,组织引导筛查对象顺利完成相关检查项目。力争6月底前完成任务90%以上,每月底上报工作进程。
3.第三阶段(7-9月份):各级工会完成最后阶段筛查工作,市总女职工部将不定时赴各地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4.第四阶段(10-11月):上报工作总结,完成经费划拨等收尾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困难女职工免费“两癌”筛查工作,明确主要责任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2.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规范服务流程,重视检查效果,对筛查对象开展实名制“三对照”核查,即对照身份证、对照城市困难职工档案,对照照片进行检查。
3.严格经费监管。对资金及配套资金使用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出现虚报、冒领、贪污、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情况,相关部门要配合做好监督审计工作。
4.强化宣传力度。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对工会开展城市困难女职工免费“两癌”筛查工作的内容及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困难女职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