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正文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豫工发电〔2019〕10号)转发给你们。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于4月17日前将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总法工部。
联系人:叶 金
电 话:0375-3799618
邮 箱:pdsflb@163.com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豫工发电〔2019〕10号)转发给你们。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于4月17日前将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总法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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