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平顶山市总工会保障部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工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河南省工会十五大精神,围绕市总工会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深化“制度保障”工作主线,加大维权服务力度,加快建设以精准帮扶为重点的服务职工工作体系,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实现职工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

一、加强源头参与,进一步突出“制度保障”工作主线

1.主动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的制定修改和落实。积极参与我市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的修订和完善。积极参与稳定和促进就业、《工资支付保障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继续加大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制度改革等职工关心关注的国家社会保险领域重点问题的源头参与力度。推动完善新业态领域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和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

2.加强调查研究。继续关注去产能职工安置情况和新型就业群体的劳动经济权益问题。按照省总安排部署,有针对性地围绕去产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社保政策等因素对职工就业稳定性和劳动经济权益影响等开展专题调研。围绕解决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问题、当前职工社会保险领域的突出问题、帮扶中心社会化枢纽平台功能建设、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有效开展源头参与提供坚实基础和依据。

二、加强服务职工群众工作,提高维权服务质量和水平

3.以“稳就业”为重点做好工会就业服务工作。落实省总《关于做好2019年工会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加强就业形势研判,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转岗下岗职工、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工作。落实省总“深化就业创业服务”部署,制订专项工作方案,优化工会就业创业服务月、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阳光就业行动等工会就业服务品牌活动,加强工会就业服务机构和窗口建设,鼓励各级工会因地制宜扶持职工创业,全年力争开展技能培训9000人次,协调发放小额借(贷)款资金150万元,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创业或就业4000人次(含小额借贷款600人次)。强化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对接,完善工会参与就业工作协调机制。深入推进网上工会就业服务工作,指导各级工会做好信息收集发布工作。

4.以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为重点做好帮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意见》,推动出台《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意见》,督促各县(市、区)总工会积极推动同级党政出台本地区的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制,普遍建立联系人制度,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加强与党政有关部门的协作,推动将“四个一批”措施落到实处。做好困难职工分类帮扶,利用各种资源实现精准对接。修订《平顶山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平顶山市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加强帮扶资金管理使用,进一步提高廉政风险意识,加强监督检查。配合上级工会建立全国困难职工动态管理机制和分层级建档管理机制。

5.以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服务中心)平台功能为重点统筹推进服务职工体系建设。完善工会送温暖机制,出台《平顶山市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走访慰问、生活保障服务和职工福利相互衔接、层次清晰、各有侧重的梯度帮扶服务格局。落实《延伸金秋助学链条专案》要求,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建立金秋助学全程帮扶机制,坚持助学与助业相结合,形成“入学救助—在校扶助—就业援助”链条式服务。开展职工幸福生活和服务职工体系研究,推动职工应有福利的落实。

6.推动完善政府、工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工会劳动关系发展态势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扩容监测城市和样本企业数量,逐步完善劳动关系基础数据库。

7.切实保障职工劳动报酬权益。参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完善企业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职工工资随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提高。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评估,积极参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进一步强化根治欠薪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推动各项长效治理措施的落实落地。建立健全工会农民工欠薪报告制度,履行好工会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的职责。

8.切实维护职工社会保险权益。促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动解决职工漏保、断保问题,切实保障职工社会保险权益。以困难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员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群体为重点,组织开展工会社会保险主题调研活动,充分了解新时期职工群众对于社会保障的新需求,推动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9.统筹做好工会农民工工作。推动各级工会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农民工工作规划(2016—2020 年)》,持续创新工会服务农民工工作。按照省总“五大行动,十件实事”的部署要求,全力推进户外劳动者驿站建设(要求每个县(市)级工会建立6-10个;每个区级工会建立3-5个),对符合标准的驿站进行补贴。有条件的县(市、区)工会联合政府有关部门或个体开展环卫工人免费早餐工程。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和爱心企业参与服务农民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农民工平安返乡活动,做好春运服务工作。

10.做好工会对口援疆工作。

三、加强保障工作机制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11.加强保障工作干部能力建设。加强对全市工会保障工作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和业务能力建设。加强对基层工会的业务指导。鼓励开展区域间工作交流。

12.加强保障工作信息交流。推动我市各级保障部门做好信息上报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强保障工作信息交流,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报送制度。

13.加强工会保障工作的经验总结。加强对各级工会开展保障工作成功经验、典型案例、相关法规的总结、宣传和推广,配合省总做好职工代表培训教材、全国工会服务农民工工作案例及资料汇编、2016-2018就业政策法规汇编及工会就业创业案例的资料搜集汇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