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彦毫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能够认真学习十九大以来的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作风正派、品德高尚。鲁彦毫同志在从事食品药品稽查工作的这些年中,冲锋在前,不惧吃苦受累、无论寒暑,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抽验、案件办理过程中,均取得较好成绩。在执法过程中,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够认识到管理就是服务,在执法过程中,能够讲究艺术,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到位,适用法律准确。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能够守住法律的底线。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未出现过错案,也未出现过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多年来,先后查办了一系列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大案要案,查办了某医疗机构使用假药人血白蛋白案,查办了某社区门诊使用假药案、查办了某医疗机构使用未经注册干式胶片案等案件,假药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了刑事责任,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震慑了犯罪,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用械安全。参与和指导了舞钢市食药局查办某生产企业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件,顶着酷暑,牺牲休息时间,参与办案,积极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有力促进了案件的办理。由于业务精湛,水平较高,该同志的办公室内各县市区局请教办案技巧的人员络绎不绝,时时都在讨论案件,该同志的手机也成了热线电话,请教食品药品稽查问题和方法的电话不断响起。鲁彦毫同志从来谦虚谨慎,无论面对对谁的请教和问题,都能热情的予以回答,让请教者非常满意,很好的指导了各县市区局食品药品稽查办案工作,在全系统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中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冬凌草茎和叶中冬凌草甲素含量对比研究》等多篇文章先后发表在中国自然科学核心期刊《药物分析杂志》、《中国中药杂志》等杂志上,《中国药典》中冬凌草、冬凌草片中冬凌草甲素的含量测定方法就是采用的该同志研究制定出的方法;其他研究先后获得平顶山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药品运输行为亟需立法规范》《医疗器械货值金额计算亟待明确》等发表在《中国医药报上》。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新入职公务员执法培训中,作为讲课老师之一,向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新入职执法人员传授了自己的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心得和经验,促进了全省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工作,得到了大家的好评。受邀到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执法人员讲授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心得和经验,传授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制作技巧,受到省局专家盛赞。2017年,组织我局相关人员编写了《食品药品稽查案例选编 平顶山市 2017年2月》,收集全国和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案件75个,对每一个案件均进行分析评价,能够很好的指导县市区局的案件办理工作。2016年、2017年被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先进工作者。2017年,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稽查大比武活动中,带队参加了大比武实战活动,由于准备充分,加上过硬的业务素质,与实战队员娴熟默契的配合,在11月23日举行的大比武实战决赛活动中,成功识破了食品检验报告中的隐藏项和设置的陷阱(全省仅有极少数单位识破),率领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代表队一举斩获团体第一名,鲁彦毫等三名同志也获得了个人一等奖。2018年2月,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会议上,鲁彦毫同志被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授予全国食品药品稽查先进个人,这是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获得的又一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