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辉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踏实肯干,任劳任怨,圆满完成了交派的各项工作任务,赢得大家一致好评。

一、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素质。李辉同志特别注重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的素质。积极参与“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时刻领会上级传达的文件精神,努力学习好新时期扶贫开发政策和相关业务知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甘于奉献,忘我工作。该同志在实际工作中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不畏艰难,脚踏实地,甘于奉献,时刻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业务上,勤于钻研,研究和起草了政策性文件方案100余个,为汝州市脱贫攻坚工作充当好参谋助手,大大提高汝州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在本职岗位上,该同志能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计名利得失,服从安排,顾全大局,出色地完成组织交给各项任务。2017年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期间,该同志与扶贫办全体干部职工一道,坚持“五加二”“白加黑”工作,白天上山下乡,晚上加班熬夜,通过两个月的时间日日夜夜的奋战,顺利完成了汝州市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2018年,该同志在晚上加班结束的路上不幸发生车祸,但在身体康复后仍旧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到工作岗位中去,为汝州脱贫攻坚工作继续发光发热。

三、创新思路,业绩突出。在工作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学习上积极主动,工作上不计得失,生活上团结同事。在专业素养上,刻苦钻研,积极进取,善于学习,善于总结,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多次荣获领导的肯定和同事的赞扬。由于工作出色,2017年被汝州市委、市政府评为脱贫攻坚工作先进个人、汝州市“四重一线”工作先进个人。   

四、作风严谨,清正廉洁。该同志作风优良,为人正直,遵纪守法,有高尚的品德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关心他人,团结同志,无论是在工作、生活还是学习中,都能以身作则,为同事作出了表率。能做到办事不推诿,遇难不回避,做到不贪不占,不损害集体利益,清正廉洁。尊重领导、服从命令、积极配合工作。平日里多关心同事、团结一体、互相学习。不论是在上班工作时间,还是工作之余,均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能做到不贪不占,不损害集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