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 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助力工会改革创新发展;大力宣传劳动模范、大工匠的典型事迹,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时代主旋律,大力展示新时期工人阶级的时代风采,激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和工会宣教干部,关心关注工会“三工”宣传,多写稿、写好稿。经中共平顶山市委宣传部、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新闻记者协会研究决定,开展平顶山市2019-2020年“五一新闻奖”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年5月 1 日至 2020年 5月 1 日期间正式发表或播出的“三工”新闻作品均可参评。
二、参评稿件内容
1、全市各级宣传部门、工会组织及有关新闻媒体单位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工会在扶贫攻坚、保障抗击疫情一线、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等方面的稿件;
2、全市各级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支持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稿件;
3、各级工会在大力推行“两个普遍”、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职工民主管理机制、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劳动法律监督机制、劳动争议调解、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等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绩等方面的稿件;
4、各级工会开展“送温暖”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和进城务工人员维权工作、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的稿件;
5、各行各业劳模、先进人物助力扶贫攻坚、抗击疫情阻击战的典型事迹,充分展示劳模先进人物的示范带头作用、展示工人阶级主人翁风采的稿件;
6、各类企业和经营者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坚持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尊重职工民主权利等方面稿件;
7、各单位开展的大型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工会文化宣传阵地建设的重大活动的稿件;
8、产业集聚区新建企业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组建、规范情况的稿件。
三、评选项目
1、报纸、网络:
(1)消息
(2)通讯(包括特写、专访、系列报道、调查报告等)
(3)言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述评、短评、编后)
(4)新闻摄影
2、广播、电视:
(1)消息(包括录音、录像新闻、连续报道等)
(2)评论(正面述评、短评)
(3)新闻性专题节目或专题系列片(包括录音、录像专题节目)
四、评选标准和要求
1、作品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时效性强,形式新颖,简明生动,制作精良,有一定的指导性。
2、作品重在宣传平顶山工会工作和工人阶级的先进人物、先进集体,在社会上有较大反响并产生积极效果。
3、报纸、网络类稿件中的信息、言论、通讯字数分别在1000字、1500字和3000字以内。广播类稿件中的消息、评论、专题节目时间分别在3分钟、5分钟、8分钟以内;系列报道限报3集,每集不超过5分钟。电视类稿件中的消息、评论、专题分别在3分钟、5分钟、10分钟以内;系列报道限报3 集,时间叠加不超过30分钟。
五、推荐和申报办法
1、各新闻单位组织申报;平顶山日报社、平顶山晚报、平顶山电视台、平顶山广播电台、平顶山教育电视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报社、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电视台各报5篇作品。
2、各级工会组织申报;各县(市、区)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各报送2篇作品;直属企业工会报送1篇作品
3、作者认真填写申报表并附作品复印件(均一式6份),广播稿附文字(一式6份)和录音带,电视作品附文字(一式6份)和录像带;
4、每位作者限报2 篇以内,共同完成的稿件作者,以稿件原文作者为准,杜绝挂名。
5、各推荐单位于4月20日前将推荐表和相关材料送交市总工会宣教部,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六、评选办法
1、中共平顶山市委宣传部、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将邀请专家和有关人士组成评委会,对申报作品进行评选和审定。
2、从推荐作品中择优评出特等奖3篇、一等奖6篇、二等奖9篇,同时设优秀奖若干篇,并由中共平顶山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新闻工作者协会颁发平顶山市五一新闻奖获奖证书。对宣传效果好、社会影响大、对工会工作有指导和引领作用的特等奖作品的第一作者,按程序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联系人 :袁亚超 联系电话:379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