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专项资金审计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贯彻落实省总《关于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专项资金审计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对市总本级和县级工会防控专项资金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目的

在防控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中发挥经审组织的监督作用,堵塞管理漏洞,促进资金专款专用。

二、审计内容

市总工会经审办负责对本级拨付(含上级工会拨付资金)的防控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以及各医疗防控单位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各(县、市)区总工会经审办负责对本级拨付的(含上级工会拨付资金)防控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以及各医疗防控单位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

三、审计调研要求

各(县、市)区总工会将审计情况形成审计报告上报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报告应包括防控专项资金总体情况、防控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以及各医疗及防控单位的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等内容。审计报告和审计调查表于4月17日前通过加密邮件发送至市总经审办邮箱(zghnpdsg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