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工会权益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全总、省总工作部署,根据河南省工会2020重点实施“五大行动”和突出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要求,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深化“制度保障”工作主线,加大维权服务力度,加快建设以精准帮扶为重点的服务职工工作体系,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实现职工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
1、发挥工会参与促进和稳定就业工作机制作用,推动国家稳就业促就业系列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源头参与我市就业政策措施的制订落实。聚焦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牢牢把握就业工作大局,切实深化工会就业服务工作。持续开展春风行动、工会就业创业服务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阳光就业行动等专项就业援助活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2、加强网上就业服务,推进企业自主注册,开展“战疫情、稳就业、送岗位”百日网络招聘活动。创新工会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各级工会在做好推荐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小额借款的同时,因地制宜探索多元化帮扶职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机制。提供免费就业服务13800人次,帮助各类人员实现就业或创业4000人次(含小额借贷款创业促就业600人次)。
3、组织开展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支持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和转岗培训,落实工会“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全年组织家政培训300人次以上,选树示范性培训基地1家,做好“最美家政人”推荐工作。2020年,组织技能培训9000人次。
4、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按照省总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动态管理机制,运用好各级政府针对城市困难职工群体的相关救助机制和政策,在各级工会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的基础上,实现我市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解困脱困评估机制,全面检验我市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效,确保2020年全市城市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5、延伸助学链条,推进金秋助学工作。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健全工作机制,多方筹集资金,进一步拓展助学范围,救助对象从大专以上入学的困难职工子女向中职、高专等职业院校的困难职工子女拓展,从困难职工家庭向困难农民工家庭拓展。同时,坚持助学与助业相结合,积极开展阳光就业行动,重点关注“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提高就业成功率,巩固发展“入学救助—在校扶助—就业援助”的链条式服务。2020年金秋助学活动,全市各级工会努力降低疫情影响,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争取筹资额、资助人数不低于去年。
6、完善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强帮扶中心社会化枢纽平台功能,继续做好两节送温暖活动,推进完善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慰问相互衔接、各有侧重的常态化帮扶机制。进一步巩固分层建档、分类帮扶机制,构建覆盖深度贫困职工兜底、相对困难职工帮扶、职工一般困难慰问的梯度帮扶体系,预防脱困职工返贫返困。在疫情防控大局中做好帮扶慰问工作。做好对坚守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等广大职工的关心关爱工作。调研分析疫情给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带来的新问题,关心染病职工和病亡职工家属,做好疫情期间困难职工生活保障。
7、以提质增效为重点目标,探索集体协商新模式。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在全市开展2020年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活动,推动各类企业、行业、区域依法主动开展要约活动。深入推进《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计划》,分类实施集体协商指导,广泛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提高协商的质量和效果,培育宣传集体协商典型,积极探索快递、外卖等新业态领域行业集体协商模式,实现全市建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保持在85%以上。
8、健全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进一步发挥指导员队伍作用。各县 (市、区)总工会要按照《河南省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办法》要求,配齐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聘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33名,其中市级3名和各县(市、区)总工会各3名。召开全市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对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9、推动完善政府、工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工会劳动关系发展态势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扩容监测城市和样本企业数量,逐步完善劳动关系基础数据库,按时做好数据报送工作,适时开展劳动关系专题调研。
10、切实保障职工劳动报酬权益。参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完善企业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职工工资随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提高。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评估,积极参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11、切实维护职工社会保险权益。促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动解决职工漏保、断保问题,切实保障职工社会保险权益。以困难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员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群体为重点,组织开展工会社会保险主题调研活动,充分了解新时期职工群众对于社会保障的新需求,推动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12、开展支持对环卫工人提供免费早餐工作。根据省总工会《2020年重点实施的“五大行动”和突出办好的“十件实事”》要求,积极融入、主动作为,支持和帮助政府有关部门和公益组织开展的环卫工人免费早餐工程,真正把免费早餐工程办成党政放心、环卫工人满意、社会认可的民心工程、实事工程。
13、统筹做好工会农民工工作。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农民工工作规划(2016—2020年)》,持续推动农民工工作,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积极参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参与组织农民工平安返乡活动,做好春运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关爱农民工子女主题活动。开展平顶山工会农民工双向维权调查研究。
14、支持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建设。根据省总工会《2020年重点实施的“五大行动”和突出办好的“十件实事”》要求,支持各级工会开展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建设。在全市支持新建52家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选树挂牌20家示范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推进爱心驿站建设规范化活动,评定星级,持续提升爱心驿站服务水平,及时对符合标准的驿站进行补贴。
15、加强权益保障工作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对全市工会权益保障工作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和业务交流。加强对基层工会的业务指导。鼓励开展区域间工作交流。
16、加大权益保障工作信息交流。认真落实全总、省总关于做好工会权益保障工作网站建设维护工作的安排,推动我市各级权益保障部门做好信息上报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强保障工作信息交流,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报送制度。
17、加强工会权益保障工作的经验总结交流。加强对各级工会开展权益保障工作成功经验、典型案例、相关法规的总结、宣传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