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召开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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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石龙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区煤炭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区委副书记屈献民、区政府副区长、工会主席张伟出席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由区政府副区长、工会主席张伟主持。区总工会副主席马红霞宣读了《平顶山市石龙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区劳动关系三方负责人也提出了要约行动的具体建议,企业和工会双方就开展“要约行动月”活动进行了倡议,并且宣读了倡议书。区委副书记屈献民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是按照《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的要求,遵循平等协商、和谐合作等原则,参照政府制定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对工资进行协商。是践行“以人为本”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协调劳资矛盾稳定劳动关系、加强民主管理增强发展合力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政策,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的长效机制。

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区限量以上企业负责人、工会主席,办事处副书记、工会主席,参加了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