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总工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正文

6月1日上午,舞钢市总工会在809会议室召开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党组成员、副主席吴广军主持会议,并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全文。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一是结合工会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充分认识《社区矫正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党员在社区组织带领下,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