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市总工会决定,2020年8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围绕重点工作,紧扣解困脱困大局
开展好“金秋助学”活动关乎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整体工作实效,各级工会要认真研究部署、科学谋划、全面排查、精准施助,增强做好助学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大局,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把“精准”贯穿工作全过程,为每户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切实解决好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的上学问题。
二、全面摸底调查,分类制定帮扶措施
各级工会要对本区域困难职工家庭开展详细地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以及家庭子女的升学情况,做到困难职工家庭状况清、帮扶情况清、子女就学情况清、学校学费清、助学愿望清。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分门别类理清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方面的需求,按照家庭困难情况及子女教育负担状况确定助学帮扶措施,统筹兼顾、因户施策。
三、坚持制度保障,推动助学政策落实
各级工会要贯彻落实好国家各项助学政策,为困难职工子女就学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充分利用现有学生资助政策,将就学期间困难职工子女纳入国家及我省学生“奖、助、贷、勤、减、免”政策体系覆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保障其享受相应的救助政策,在就学期间为其提供全程帮扶。
四、广泛筹措资金,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各级工会要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当地党政工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采取企业赞助、个人捐助、工会补贴、行政支持等多种途径筹资。要将企业的公益捐赠、公益组织的慈善项目等多种资源予以综合集成、精准对接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的上学需求。要引导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
五、创新帮扶形式,延伸助学活动链条
各级工会要提高发放标准,对在档的全国级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在符合帮扶资金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按最高标准发放,困难职工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同时入学的,分别提供助学救助。要全程跟踪帮扶,对在档的全国级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跟踪助学,直至其本、专科毕业。要拓展助学范围,有条件的市级、县级和基层工会还可以将高等教育之外的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中职、高职等纳入助学范围,鼓励将困难农民工子女纳入助学范围,对个别不符合建档条件,但因子女上学确实造成困难的(如农民工家庭留守儿童等),在出资单位或出资人允许的前提下,也可进行助学帮扶。要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各级工会要加强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合作,根据困难职工子女毕业生的专业、意向、困难程度等因素,通过校企对接、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形式,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提供小额借(贷)款等形式,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就业帮助和创业扶持,形成对困难职工子女“入学救助—在校扶助—就业援助”的全程链条式帮扶服务。
请各单位及时总结、宣传、报送“金秋助学”活动中的新经验、新做法。请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于9月4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