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工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决战决胜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正文

现将《平顶山市工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决战决胜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顶山工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决战决胜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的重要指示精神, 确保如期全面完成我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目标任务,打赢打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收官之战,市总工会决定,组织开展我市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决战决胜“攻坚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重大意义,确保2020年我市现有建档的398户(其中本级困难职工284户、汝州市2户、舞钢市27户、宝丰县14户、郏县34户、鲁山县14户、叶县11户、新华区7户、卫东区2户、石龙区3户)城市困难职工全部实现解困脱困,在此基础上,做好动态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

二、攻坚内容

(一)全市各级工会要按照《平顶山市工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决战决胜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入户走访、核实情况、查漏补缺、完善档案信息,做到每户困难职工家庭基本情况清、享受政策资金清、当前存在困难清、后续帮扶措施清、帮扶措施成效清、结对帮扶记录清。

(二)各级工会干部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意见》(平政办{2019}19号),精心搭建好政府惠民政策与困难职工需求之间精准衔接的桥梁,聚焦五类重点群体,精准施策帮扶,帮助在档困难职工尽快实现解困脱困。一是对具有劳动能力、但未实现充分就业的困难职工,着重帮助其提升技能素质,实现就业创业,提高家庭收入实现解困脱困。二是对因各类因素造成实际收入或生活水平低于低保线、但尚未纳入低保的困难职工,着重推动其纳入社会保障解困。其中,对没有社会保险或没有落实待遇的,推动其纳入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对丧失劳动能力或社会保险金不足以保障基本生活的,推动纳入低保兜底。三是对患重特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支出突增,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着重推动其纳入医保制度和政府临时救助、灾害救助制度。其中,对因病致困的职工,推动其纳入大病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障。四是对长期居住在城市、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推动其享有均等化公共服务,使其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五是对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和僵尸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部分因下岗失业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协同政府落实好政策措施,解决好转岗、再就业等安置和社会保障问题。

三、攻坚措施

(一)实行定点包干。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按照“分级负责、精准识别、一户一档、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市、县(区)、基层工会三级分包责任制,进行“一对一”联系,确保解困脱困对象不落一户。

(二)坚持精准识别。结合全市城市困难职工档案,精确区分“五类重点群体”,即:1.低保范围内有劳动能力而未充分就业;2.收入或生活水平低于低保线而未纳入低保;3.支出性生活困难;4.城市困难农民工;5.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困难职工。

(三)加强走访联系。建立定人定时联系制度,准确掌握帮扶对象的现实需求和解困脱困的进展情况。入户走访不得由他人代替,联系走访不少于一次,每次入户走访均要认真填写《平顶山市工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行动记录表》(附件2),表格一式四份,一份分包领导留存,一份分包部室留存、一份基层工会主席留存,另一份存档所属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精准施策帮扶以职工实际需求为导向,综合运用政府的扶贫、社保、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等惠民政策,积极采取“四个一批措施”和“七个行动计划”,因户施策、精准帮扶,从根本上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全市城市困难职工如期实现解困脱困,同步迈入小康社会,以优良成绩向市委、市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四、攻坚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主要领导、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带头研究谋划、带头部署推进,切实落实解困脱困工作责任,对攻坚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要抓紧整改。对推进落实中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整改不到位,解困脱困工作推进不力以及作风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要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严肃问责。

(二)凝聚攻坚合力。要加大工作力度,把“攻坚行动”和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摆上工会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集中优势力量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制订好工作方案,认真推进工作,及时向各分包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力以赴开展好“攻坚行动”。

(三)扎实开展活动。深入开展工会干部走访困难职工活动,9月底前,各级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对分包的城市困难职工走访一遍。要加强对解困脱困职工的入户调查、核实确认,坚持“退档必入户、退档必公示、退档必告知、退档必持续跟踪”,坚决防止出现数字解困、盲目脱困的现象。

强化监督检查。市总工会将不定时对各级工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追究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