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认真开展“两癌”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女职工及其家庭的帮扶力度,全总决定自2011年3月起,在全国启动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按照省总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关爱行动”主要针对各级工会日常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女职工、特别是单亲困难女职工。在“三八”节期间,以单亲困难女职工为重点,集中开展帮扶;在困难企业女职工中开展“两癌”检查;对家庭困难的女职工开展日常帮扶;对女职工开展心理关怀等。

从2011年起,每年3月为平顶山市女职工“关爱行动”月,由市总女职工委员会确定当年开展活动的重点内容。2011年的活动主题是:集中开展对在帮扶中心建立档案的单亲困难女职工的 “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

二、具体安排

1、检查对象。纳入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档案的单亲困难女职工。

2、资金来源。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

3、检查方法。各县(市)区工会负责对纳入本级困难职工帮扶档案的单亲困难女职工的“两癌”检查;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负责对本级单亲困难女职工的“两癌”检查;市总产业工会所属困难企业可将纳入市帮扶中心档案的单亲困难女职工于4月30日前报市总女职工部,由市总统一组织安排“两癌”检查。

4、检查项目。乳腺必检项目为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可疑病例须继续采用钼耙x线检查;宫颈必检项目为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涂片检查,可疑病例须继续采用TCT检测。各级工会要选择卫生部门认可的医院承担检查任务,检查手段不低于市总工会确定的统一标准,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

三、几点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对“关爱行动”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市总工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闫陇娟任组长,女职工部、保障部、宣教部、财务部等部门领导为小组成员,负责“关爱行动”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工作协调。

2、强化工作协调。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两癌”检查工作,要与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等部门密切协调配合,按照市总工会确定的工作要求和目标,确保每一位在档单亲困难女职工“两癌”检查率100%。

3、强化宣传指导。各级工会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集中力量、集中时段,广泛造势,及时宣传“关爱行动”和“两癌”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扩大活动影响,全力打造工作品牌,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困难女职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4、强化实名登记。女职工“两癌”检查要进行实名登记,各级工会务于2011年9月20日前将在档单亲困难女职工全部检查完毕,同时填写《女职工“关爱行动”两癌检查落实情况表》、《单亲困难女职工“两癌”检查登记表》,分别于5月20日、9月20日前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附件:1. 女职工“关爱行动”两癌检查落实情况表

2.单亲困难女职工“两癌”检查登记表

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1年4月11日印发

(共印200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