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心坎上,市总工会决定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全市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以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机制为目标,突出重大节日送温暖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基层一线走访慰问,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坚定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重点解决受疫情影响职工群众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广泛慰问抗疫一线的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把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落到实处,确保广大职工度过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
二、活动内容
(一)把送温暖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送温暖期间,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面向基层、面向职工,开展有特色、接地气、入人心的宣传宣讲活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头脑,进一步坚定广大职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二)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一是对在档的困难职工实现走访慰问全覆盖,保障其双节期间基本生活。二是在常态化帮扶基础上加大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教育、就医看病等帮扶力度,对受疫情、自然灾害等影响的重病、残疾、零就业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可适当增发临时生活补贴。坚持“脱困不脱政策”,脱困后仍符合相对困难、意外致困标准的应建立相应类型档案继续帮扶,应帮尽帮。三是建立健全工会系统多层次常态化梯度帮扶长效机制,对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等不同类型困难职工家庭精准施策、分类帮扶,健全致困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和帮扶机制。四是完善工会常态化送温暖机制,在职工遇到困难、发生重大疾病和重要节点时,及时开展送温暖活动。
(三)广泛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一是重点走访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困难企业、去产能任务重的企业、厂办大集体改制企业和面临困难的民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困难成因、职工安置和政策待遇落实等情况。二是慰问下岗失业、患重病、工伤病亡、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致困的职工家庭、感染新冠肺炎及染病病亡职工家庭,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保障家庭基本生活。三是慰问劳动模范、坚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在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和节日期间公共服务一线岗位的干部职工。
(四)推进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计划。一是坚持从职工群众多样化需求出发,提升工会帮扶中心综合服务能力,提供健康管理、养老托幼、心理疏导、文化体育等生活服务项目,引导企业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做好职工福利和生活保障。二是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联合专业机构推广全天候互联网视频医疗服务,面向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偏远地区职工,提供网上就医咨询、心理疏导、远程会诊、居家医学观察指导,帮助解决职工就医需求。三是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向职工会员发放适量的节日慰问品,保障干部职工享有正常福利。
(五)做好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一是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加强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二是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宣传,做好政策解读。三是对因企业欠薪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民工,要依法依规提供法律援助、生活救助。四是加强和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沟通协作,帮助解决春运返乡农民工遇到的困难。
三、相关要求
(一)各级工会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简化送温暖行程,走访慰问要减少人员,尽量选择在帮扶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开放场所开展慰问。
(二)各基层工会作为送温暖活动的主要力量,要丰富服务职工需求的资源供给,精准对接职工生活产品和服务需求,要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及节日期间坚守服务岗位特别是疫情防控一线的职工普遍走访慰问,实现全覆盖、不遗漏。
(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改进工作作风。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厉行节约、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负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管理使用送温暖、帮扶资金,不得购买明令禁止的物品,严禁以送温暖名义搞带有商业行为的活动。属于政府采购、购买社会服务、招投标管理范围的,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
(四)各级工会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报刊、网络、微信平台等载体,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挖掘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帮扶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请各级工会于2021年1月28日前将送温暖报告、送温暖统计表及帮扶中心统计表报市总权益保障部(送温暖统计表及帮扶中心统计表通过帮扶网络上报),另将文本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pdsghb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