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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4月20日,舞钢市总工会经审委对全市参加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评选活动的有关单位工会经费拨交情况全部审查完毕。
为确保“五一”评先、表彰活动的顺利进行,舞钢市总工会经审委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参加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评选活动中的参评单位工会经费计拨上缴情况进行审查。此次审查的内容是单位职工人数、职工工资总额;应计提工会经费金额,实际计提工会经费金额;应上缴工会经费金额,实际上缴工会经费金额,审查时限为前两个年度。通过审查,参选单位都能按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符合“五一”评先活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