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命名市级工会示范爱心母婴室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贯彻《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工办【2019】37号),落实全总关于“推进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应建尽建年”工作部署,2020年平顶山市总工会在全市大力推进爱心母婴室建设工作,不断扩大工会爱心母婴室覆盖面,做到应建尽建,取得了显著效果。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按照《关于推进工会爱心母婴室建设及评选市级工会示范爱心母婴室的通知》要求,市总工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逐级推荐、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的基础上,决定命名汝州市洗耳河街道办事处母婴室等10家工会爱心母婴室为“市级工会示范爱心母婴室”。

希望受到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总结经验,充分发挥示范爱心母婴室的典型引领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对示范爱心母婴室的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扩大影响力和普惠面,让工会爱心母婴室的品牌作用日益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