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总体要求,全国妇联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定于2021年共同开展第四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征集评选工作。

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按照《“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征集评选办法(试行)》的要求,推荐1-2个我市办理的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案件办结时间要求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统一格式编写,于2021年3月5日前上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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