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表彰模范平顶山市职工之家、平顶山市模范职工小家、平顶山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


文件正文

平顶山市工会十大以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基层工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忠诚党的事业、服务职工群众,进一步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团结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授予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等43个单位“平顶山市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授予舞钢市龙山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二厂细纱车间运转甲班工会小组等55个单位“平顶山市模范职工小家”称号,授予裴园园等95名同志“平顶山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同时授予河南煜达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崔锦钊等5名同志“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授予姚孟发电公司郑州公司姚孟项目部制粉班等5家单位“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

建设深受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当好职工信赖的娘家人,是工会工作的永恒课题。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努力夯实工会基层基础中再创佳绩。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牢牢把握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持续推进工会改革创新,不断深化“职工之家”建设,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组织动员广大职工为我市建设全国转型发展示范市,争当中原更加出彩样板区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