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工匠(技能人才)及企业管理人员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全面落实《平顶山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加快培育一支政治过硬,技术精湛、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工匠人才队伍,为平顶山的发展提供坚强的高技能人才支撑,市总工会决定,举办平顶山市工匠(技能人才)及企业管理人员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5月21日至28日(双休日休息);

5月21日上午8:30准时开班。

二、培训地点

平顶山工匠学院(平顶山技师学院,平顶山市湛河区湛南路137号院)。

三、培训对象

1、中原大工匠、鹰城大工匠;

2、在各类职工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全国比赛前二十名,省赛前三名、市赛第一名);

3、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及主要成员;

4、企业一线班组长;

5、企业荣获五一劳动奖状、个人荣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的企业负责人。

四、课程及师资

培训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邀请我市相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学者、工匠人才和全国劳动模范,就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劳模和工匠人才工作室创建,创新创业及质量管理体系等内容进行讲授,同时组织实地参观考察我市优秀劳模工匠人才工作室。

五、名额分配

考虑到食宿便利等因素,本期培训班以市属各区,市各产业工会所属企业,市总直属企业为主,各县(市)及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石龙区可自愿报名,分配名额见附件。

六、相关要求

1、本次培训是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培训工作,各单位务必按照分配名额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不得以各种理由少组织或不组织人员参加。

2、此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培训期间按正常工作出勤对待,学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参加培训人员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疫情防护措施。

4、学员报到时需携带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一张,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请各单位于5月19日中午12点前将培训人员名单报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联系人:祁岩   任国伟     电话:0375-3799613

邮  箱:pds291649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