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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上午,舞钢市总工会在舞钢市工人文化宫大门口开展《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日活动,普及女职工劳动权益和特殊利益等相关法律法规。2021年11月1日是《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颁布实施三周年。
为进一步推动《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营造用人单位和广大女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舞钢市总工会在全市开展了《特别规定》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市总工会通过摆放主题展板,对《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主要内容和亮点进行了梳理和解读。志愿者们也向过往市民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相关法律咨询。同时,全市各单位也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特别规定》实施三周年营造浓厚的氛围。
《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后我省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政府规章,明确了女职工可以享受的“五期”保护,同时对女职工卫生费、妇科检查等内容也做了具体规定, 使女职工劳动保护更加全面、公平,保护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