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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好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在《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三周年之际,11月22日,汝州市公交公司女工委组织公司女职工开展《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专题学习。
学习会上,该公司相关领导介绍了《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并对《规定》的内容逐条进行了详细解读,让女职工深入了解自己的劳动保护权益。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规定》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女职工及下一代健康的关心爱护。新时代的女性在充分保障个人权益的同时,也应该发挥所长,为国家富强、社会进步和单位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公司女职工增强了自身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今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找到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女职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营造了关爱女职工的良好氛围。对于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女职工的身心健康,激发女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有着重要意义。
会后,广大女职工纷纷表示,要立足岗位实际,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公交发展建设做出更多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