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平顶山市工会示范爱心母婴室 (女职工关爱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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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工会组织做实做细女职工维权服务工作,在全社会倡导关爱职场“五期”女职工的文明生活理念,打造关爱女职工的服务阵地,市总工会在全市继续推进工会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建设工作,不断扩大工会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覆盖面,取得了显著效果。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按照《关于评选平顶山市工会示范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的通知》要求,市总工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逐级推荐、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的基础上,决定命名汝州市风穴路街道办事处母婴室等10家工会爱心母婴室为“平顶山市工会示范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

希望受到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的典型引领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对示范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的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扩大影响力和普惠面,让工会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的品牌作用日益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