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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县总工会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章,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贾红举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落实主体责任。要把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作为“能力作风建设年”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底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党建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述职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带头树立高线追求、守住纪律底线,用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要集中抓好学习宣传。要把学习贯彻党内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采取辅导报告、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利用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阐释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在学习过程中,要坚持学原文,突出党内法规中“改、增、删”的内容,深入学习理解新要求、新亮点,在权威释义、尺度把握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学以致用。三要大力加强督促落实。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广大党员开展专题研讨,对照《准则》八条标准,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对照《条例》“负面清单”,检验自己言行,绝不能超底线、踩红线、越雷池、闯禁区。机关纪检监察室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把学习贯彻《条例》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四要打造重品行、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的工会文化。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塑造重品行、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的工会文化,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激发大家工作的热情和活力,扎实推动工会改革与发展事业不断前进,以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实际行动来捍卫“娘家人”的称号。(编辑人:叶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