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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鲁山总工会召开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专题学习会议,县总工会党组书记贾国安主持召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对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修改部分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明确工会法律地位和工作职责的基本法律,是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修改完善,体现了党对新时代工会工作的重视,对职工群众的关心,对工会干部的支持。会议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加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工会干部、职工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能力,使工会干部真正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作为推进工会工作,提升工会形象,展现工会作为的法律武器,更好地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