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1年职工消夏文化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职工的整体素质,促进职工文体事业的蓬勃发展,更好地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展现平顶山市经济社会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所取得的成就和广大干部职工在实现我市“率先实现崛起,提前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中体现出的精神风貌,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中开展2011年“职工消夏文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职工消夏文化活动”从8月1日开始至9月1日结束,为期一个月。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1、以戏曲、歌曲、歌舞、器乐、戏剧、曲艺、民间技艺绝活、家庭才艺、班组安全管理法演示等内容的节目,通过职工自编、自导、自演、自娱自乐的节目形式整场演出,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一个半小时;

2、组织职工开展各项文体活动,积极组织单位职工参加市八运会及全民健身活动,单位也可组织小型体育比赛项目。如:游泳、羽毛球、乒乓球比赛和各种棋牌类比赛等;

3、“建功十二五”主题演讲比赛、征文、集中放映爱国电影等活动。

三、组织形式:

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自行组织实施,并负责下属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组织领导

为了使“职工消夏文化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总工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全森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 员:

李京河 市工人文化宫主任(市总工会副县级干事)

张国旗 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康建民 市总工会组织部部长

王长坡 市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五、活动要求:

1、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2、要求开展体育比赛的单位,至少开展两个项目的比赛;选择爱国电影放映活动的,需选择科教、励志、爱国影片,每周至少播放映一场。

3、参演内容要积极向上,主题鲜明,充分展现我市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中原经济区建设中所取得的成就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为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营造浓厚的氛围。

4、市总在“职工消夏文化活动”活动期间,将进行不定时抽查各单位活动实施情况,对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结合年终一并考评表彰;对组织活动不积极、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

5、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于9月10日前上报市总工会宣教部。

电子信箱:pdsghxjb@163.com

联系电话:0375—3799612

联系人:范汝峰 胡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