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创建河南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平厂开办[2011]2号)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市各产业、驻平企业、市属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河南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豫厂开办[2011]2号文件《关于开展创建河南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上级要求,结合示范单位的基本条件,在本区域、本单位积极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在开展工作中,要注意加强领导,选树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使创建活动成为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有效抓手和工作过程,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深入发展。

附件:《关于开展创建河南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

平顶山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