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宣传部、平顶山市总工会等6家单位联合发文(平工文[2022]4号)《关于开展平顶山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各级工会组织选拔推荐,平顶山市职工职业道德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确定平顶山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标兵个人”候选名单。为确保评选、表彰工作公平、公开、公正,从即日起对以下候选单位及个人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前后),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30日。若有异意者,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市总工会反映。
通信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工人文化宫院内市总工会13楼宣传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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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候选名单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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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候选名单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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