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巡视促工作推进 工会工作提质增效


正文

11月14日上午,在区委第五巡察组推动下,“新华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新华区总工会挂牌成立。

10月底,在接到《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各县(市、区)总工会应全部建立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的工作通知》后,新华区总工会高度重视,迅速召开班子会议,一把手亲自安排,要求分管领导牵头,专人负责,专项推进;按照一把手安排部署,分管领导与法工部负责人细致谋划,腾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专用办公室,制作工作台账,备齐办公用品,做好前期筹备工作;同时,主动与区司法局联系,商议律师援助问题;11月10日,随着区委第五巡察组入驻,巡察组对挂牌成立“新华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一事高度重视,建议新华区总工会加快进度,有效磋商,尽快成立;按照巡察组建议,新华区总工会加快与区司法局沟通联系,就律师人员、工作时间、服务项目等内容细致商讨、逐项敲定,在全面完成筹备工作后,11月14日上午,“新华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新华区总工会正式挂牌成立。

“新华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是新华区总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基层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在下一步工作中,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将认真发挥职能作用,直面基层职工群众,登记受理基层职工法律难题,满足劳动者特别是困难劳动者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同时开展普法宣传、以案释法等活动,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帮助劳动者申请法律援助”。新华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李广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