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鹰城大工匠选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正文

现将《鹰城大工匠选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鹰城大工匠选树管理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选树、宣传各行各业高技能领军人物,激励带动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本领、强素质,着力培养多层级工匠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和工匠培养选树计划,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造就一支有理想、讲诚信、技艺精、敢担当的多层级工匠队伍,引领激励广大职工苦练技能、创新增效、提素建功,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条 以提升职工队伍技能素质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发现、培养、激励、宣传为主要手段,选树一批崇尚劳动、敬业专注、精益求精、创新创造、坚守诚信、服务至上、追求卓越、甘于奉献、技能水平高超、行业公认的鹰城大工匠,厚植工匠文化,激发广大职工的岗位责任感、职业荣誉感和时代使命感,造就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新时代劳动者大军。

第三条 鹰城大工匠选树命名活动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届,通过活动选树一批鹰城大工匠和鹰城工匠,每届命名人数由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报数量、候选人业绩等情况共同研究确定。发挥影响带动作用,推动各县(市、区)、各行业系统和企业大工匠培养选树工作,逐步形成企业、行业、区域和鹰城大工匠梯次队伍,激励各行各业职工掌握一流技能、打造一流产品、争创一流业绩。

第四条 选树鹰城大工匠要坚持面向全市各行各业,重点关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兼顾传统行业和领域,聚焦基层生产一线岗位,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德能兼备、优中选优原则。

第二章 领导机构

第五条 成立鹰城大工匠选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领导组成。主要职责为:制订鹰城大工匠培养、宣传计划,组织开展选树、命名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政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鹰城大工匠的培养、宣传、选树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业务部门人员构成,办公地点设在市总工会。

第六条 建立由行业专家和技能人才代表等构成的评审专家库,与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鹰城大工匠评审工作组,负责审阅申报材料,提交入围人选名单。

第三章 选树条件

第七条 鹰城大工匠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高尚,有着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一般应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相应职业技能水平,荣获县级大工匠、企业级大工匠(技能大师)或相应荣誉,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崇高的职业精神。对本职工作执着追求,立足岗位、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忘我工作、科学劳动、甘于奉献;不断实现自我超越,积极进取、勇于攀登、锐意创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高超的技能专长。长期致力于本行业技能的潜心钻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练就过硬的技术技能,掌握绝招绝技,在优化工艺流程、打造优质产品等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技能技艺在行业领先。

(四)较强的创新能力。结合本职工作,长期专注创新实践,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优化工艺、提高效率、新增品类、提升品质、创造品牌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法被同行业公认,发明创造成果广泛应用于生产实践。

(五)突出的领军作用。建立创新创造平台,带领团队开展技术创新、技术交流、技术协作活动,攻克生产技术难题、解决实际问题;发挥阵地作用,组织技术培训,重视技艺传承,打造技术团队,推动职工技能等级提升,在打造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六)显著的工作业绩。发挥自身技能优势和带动作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增强创新活力、塑造过硬品牌、树立企业形象、实现提质增效作出重大贡献。

第四章 选树程序

第八条 各基层工会根据选树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或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联合会或产业工会、企业工会推荐,推荐单位按规定数量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申报。

第九条 资格初审

鹰城大工匠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提交至专家评委进行评审。

第十条 综合评审

(一)从评审专家库中选取专家评委,对推荐人选的基本素质、业务技能、工作成绩、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提出鹰城大工匠建议人选名单,其他没有入围鹰城大工匠人选的,经专家评委研究同意,可提名为鹰城工匠。

(二)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对鹰城大工匠和鹰城工匠建议人选进行审核,报市总工会党组审定。

(三)在平顶山市工会网等媒体,对鹰城大工匠和鹰城工匠拟命名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根据公示情况,确定鹰城大工匠和鹰城工匠人选名单。

第五章 命名激励

第十一条 由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鹰城大工匠和鹰城工匠确定人选进行命名、颁发证书。对命名为鹰城大工匠的,按程序申报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并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从工会经费列支。

第十二条 推动用人单位建立鹰城大工匠、鹰城工匠等工匠人才津补贴制度,纳入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根据鹰城大工匠的实绩和贡献,通过年薪制或股权制、期权制等方式,实行特殊激励,充分体现劳动技能价值。

第十三条 建立完善鹰城大工匠创新工作室,纳入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序列;鼓励企业加大对创新工作室的投入,加强阵地建设,发挥创新示范、技能培训、技术传承作用。

第十四条 搭建交流平台,定期召开鹰城大工匠交流座谈会,分享工作经验、创新体会、创造成果。搭建学习平台,所在单位要为鹰城大工匠再学习、再深造、再提高创造有利条件;制订职业规划,推动所在单位为其制订职业发展目标、职业发展路径,帮助其获得更长足、更全面的发展。

第十五条 利用电视、报纸、杂志以及网站、手机APP、微博、微信等媒体,开辟专题专栏,组织系列报道,宣传鹰城大工匠的先进事迹、职业精神、职业操守和职业追求,树立鹰城大工匠的社会形象。

定期组织鹰城大工匠演讲报告会,将其个人技能技艺、成长经历、感人事迹等与广大职工特别是技术工人分享,以工匠精神激励职工成长成才;组织鹰城大工匠进校园、进课堂,讲述成才故事,让工匠精神植根于校园文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与鹰城大工匠定期联系制度,所在单位负责对鹰城大工匠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不断完善鹰城大工匠工作业绩档案。

第十七条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可结合区域和行业特点,开展大工匠选树活动,制定办法,建立机制,严格标准,坚持程序,保证质量,按照“区域(行业)+工匠”的规范进行命名,打造好工匠品牌。积极推动企业建立工匠人才选树制度,不断夯实鹰城大工匠的群众基础,让工匠精神成为激励职工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强大动力。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鹰城大工匠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