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健康”活动的通知


当前我市已进入盛夏季节,多地气温连创新高,部分地区最高气温超过40℃,给广大职工尤其是户外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不利影响。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维护高温期间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及时把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爱送到广大职工的心坎上,市总工会决定开展“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安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7月-9月。

二、活动内容

(一)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把“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安康”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要把“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安康”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以“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安康”为契机,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体现工会元素、职工喜闻乐见的防暑降温活动。

(二)突出重点人群,广泛组织开展“五送”等活动。各级工会要及时统筹安排,以夏季露天作业的物流、电力、建筑、环卫等行业和存在生产性热源高温作业场所的从业人员,以及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重点,深入企业、深入基层,积极开展以“送清凉物资”、“送政策宣传”、“送健康培训”、“送健康体检”、“送法律维权”为主要内容的“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安康”活动。有条件的还可以组织医疗服务队、心理专家、志愿者到职工群众较为集中的生产项目现场,进行暑期防病知识宣传,提供医疗咨询、心理疏导等精准、贴心服务,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聚焦职工困难,帮助解决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各方力量参与“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安康”活动。要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根据企业生产安排、职工作息安排、职工住宿条件等实际情况,走访慰问奋战在高温一线的职工,认真倾听职工呼声,主动关心职工诉求,协调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对危害职工职业健康因素和突出问题,及时向单位党政和上级工会反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解决,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履行监督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工会要切实发挥劳动保护监督职责,一是督促用人单位结合作业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和调整职工高温天气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职工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职工加班。二是落实高温津贴。要严格落实《关于保障高温作业劳动者有关权益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8号),按照规定标准和形式发放高温津贴,纳入用人单位工资总额,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作业、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三是完善防暑降温措施。用人单位要在高温天气户外工作场所或高温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设施,为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保健用品等,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要对不适宜高温天气的劳动者及时协商调整工作任务,要对出现中暑等症状的劳动者立即采取相应救治措施,必要时及时送医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五)协调资源形成合力,加强高温天气用工指导。各级工会要主动对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行政部门组织对高温天气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结合走访慰问、隐患排查等活动,围绕防暑降温措施落实、高温津贴发放、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订、高温健康体检等内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和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尤其关注露天作业的建筑、物流、交通等重点行业以及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环卫工等重点群体,解读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高温津贴支付等政策,督促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制定和完善防暑降温措施,改善劳动作业条件,合理调整职工作息时间,科学安排生产,确保夏季企业生产安全、职工生命安康。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安康”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认真制定活动实施办法,明确具体措施,安排专项资金,充分整合工会资源,集中力量开展活动。

(二)严守纪律,转变作风。各级工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纪律要求,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干扰企业和职工的正常生产生活,在“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安康”活动中展现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良好作风。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工会要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工会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等传播媒介进行大力宣传,深入报道“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安康”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典型活动的开展情况,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关心关爱户外、露天、高温作业职工的安全健康,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一线职工的良好氛围。

请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新区工会联合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于2023年9月10日前报送本单位开展“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安康”活动情况的总结报告。

联系人:李伟      电话:3799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