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正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顶山市职工建功“十二五”技术创新竞赛活动实施意见》,确保建功创新竞赛活动在全市普遍、深入、有效开展,市总技术创新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一、各县(市)区、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逐级成立技术创新竞赛活动组织办公机构,制定相应竞赛活动实施意见,并按本单位竞赛活动实施意见开展工作。
二、成立活动领导办公机构、制定实施意见的单位,方能推荐参加平顶山市职工建功“十二五”技术创新竞赛活动的评选。
三、请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落实此项工作,并于2011年10 月 25日前将创新活动领导机构设置及实施意见上报市总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