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总工会和税务局召开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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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鲁山县总工会与税务局召开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交流会。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马秋艳,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向阳,及县总工会和税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出席交流会。

会上,税务局对2023年1至10月份鲁山县工会经费代收缴情况进行了通报,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下代征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会经费税务代征工作作了详细部署。县总工会也从近年来经费收入情况作了分析,并根据工会工作实际提出了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建议。

马秋艳说,非常感谢税务部门多年来对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大力支持,工会经费收缴有序规范,总量逐年攀升,为工会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经济保障。县总工会将积极配合税务局,加大收缴政策法规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推动全县工会经费代收工作再上新台阶。

赵向阳表示,做好工会经费代收工作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县税务局将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征管优势,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完成2023年工会经费代收目标,同时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工会经费代收的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实现工会经费收入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