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印发《关于在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会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一2015)、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一2015)文件精神,做好我市工会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会工作,结合我市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坚持“四个重在”,持续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围绕“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职工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与职工素质教育相结合、与工会法制建设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努力推动我市的科学发展、和谐稳定,为我市提前全面小康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总体目标:立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会,推进依法治市,坚定法制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加强职工法律素质工程和法律文化建设,提高工会干部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能力,推进工会工作法制化建设,提高参与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职工,循序渐进、求实求效,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会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突出抓好宪法和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大力宣传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学习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倡议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二)深入学习宣传保障职工和工会组织权益的法律法规

突出抓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着眼于依法推进“两个普遍”,深入开展《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河南省工会条例》、《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

(三)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

突出抓好社会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民工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保密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会参与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劳动争议。

(四)努力推进职工法律文化建设

突出抓好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的教育、宣传功能,以多种艺术形式为载体,打造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的法制教育精品;鼓励支持职工艺术团、职工文艺队等文化团体参与职工法律文化建设,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精心组织编写、出版一批符合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实际需求的法制音像、书刊、宣传画,不断满足职工群众的需求;发挥互联网、报刊杂志等传媒在职工法律文化建设中的优势,构筑以新闻媒体为主渠道的多元化、广覆盖的法制宣传体系,努力形成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的职工法律文化。

(五)深入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突出抓好“法律六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立足于提高工会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六进”,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职工的能力;立足于扩大工会组织的影响,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学校”活动,提高农民工和大学生对工会组织的认识;立足于预防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立足于增强职工法律素质,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广泛开展以提高职工法律知识水平为目的的各种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体现特色,求实求效,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三、坚持依法治会,增强职工法律素质

工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各级工会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中的广大职工。重点加强工会领导干部、基层工会干部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素质。

(一)重点加强工会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

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坚持和完善工会领导班子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专题讲座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工会干部培训课程。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试、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重点加强工会干部法制宣传培训教育

建立工会干部法制宣传培训制度,确保到“六五”普法结束时,企业工会主席、基层单位的职工代表、集体协商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员和班组长的法律培训达到100%。建立新进人员岗前法律知识培训、提拔任用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全面提升工会干部法律素质。充分利用工会各种教育资源,为工会干部学法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工会干部通过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形式,接受法律知识专业教育,力争到“六五”普法结束时,全省工会系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律人才数量比“五五”普法末期有较大提高。

(三)重点加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

以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目标,大力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能力。针对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确定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把法制教育与维权服务相结合,在提高维权服务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发挥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工会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保证法制宣传教育覆盖整个农民工群体。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把普法工作纳入全会重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统一考核。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把工会普法工作纳入当地普法规划中,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平顶山市总工会成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工会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平顶山市总工会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总普法办,设在市总法律工作部)承担日常工作,具体指导工会系统普法工作。各县(市)区工会要成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作用,组织和调动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普法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健全完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法律知识测试成绩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制度,探索法制宣传教育量化指标,完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积极推动工会法律知识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培训课程,努力争取党政对工会工作的认识和支持。促进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落实经费保障

各级工会要根据当地实际,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工会经费预算,逐步提高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比例。要明确经费用途,保障专款专用。要督促企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确保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工会普法队伍建设,着重抓基层工会普法骨干培养。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班等形式,加强对工会普法骨干的培训,尤其加强对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会普法骨干的工作能力和法律素质。加强工会普法讲师团、法律宣传队建设,吸收一批热心职工维权事业的社会律师、青年学生、劳模代表和职工群众作为工会法制宣传员,长期为职工群众服务。发挥工会法律顾问团、法律人才库的作用,定期开展法制宣传、职工维权活动。

(五)加强阵地建设

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法律援助(服务)中心为平台,坚持维权帮扶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建立长效化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利用好职工学校、农民工学校、工人文化宫、职工书屋等工会自身教育资源,通过举办培训班、法律知识讲座,开设法律课程等形式,努力扩大法制教育覆盖面。在报刊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定期开展职工法律咨询。依托 “12351”职工维权热线、信访服务窗口等载体,积极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拓展基层工会法制教育阵地建设,推动在工业园区、街道社区创建一批高质量的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基地。

(六)加强沟通合作

充分发挥普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与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健全法制教育联动机制,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有机地整合起来,形成合力,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水平。各县(市)区、各产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要确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加强与市总普法办的联系,定期报告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工会“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3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1年)

各级工会要根据本规划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结合工会重点工作,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县(市)区总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方案,应于2011年年底前报送市总普法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

市总普法办根据工会法制建设进程、工作实践和取得的成果,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各级工会应依据市总普法办的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本单位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各县(市)区总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应于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普法工作总结报送省总普法办。

2013年市总普法办将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

1、2015年上半年,各县(市)总工会、市直工会组织对本地“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自查。

2、2015年底前,市总工会对工会系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总结、表彰。

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