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次集体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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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7月8日下午,石龙区总工会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次集体学习。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领昭主持会议并讲话,其他党员干部作书面发言。
       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等有关内容及违反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典型案例。
       会议要求,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己、行动自觉。二要忠于职守,恪守工作纪律,要深刻认识严守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勇于担当尽责作为重要任务,长期抓、反复抓。坚持做到深入基层,走到职工群众身边解决问题,始终做到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三要提高自我要求,带头严守生活纪律,自我净化“生活圈”“朋友圈”以身作则,抵制诱惑,时刻在工作和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在家庭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始终做到明大德、严私德、守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