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召开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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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下午,舞钢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工人文化宫会议室举行。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平顶山市要约行动会议精神,强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现职工收入合理较快增长,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促进舞钢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舞钢市政府副市长闫广甫、市人大党组成员于奇峰、平顶山市总工会副县级干事、保障部部长唐建勋、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张国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学方、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王向明及市总工会全体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全市各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产业聚集区工会联合会主抓企业和工会工作的领导及工会主席、系统委局主抓工会工作的领导及工会主席、市重点企业负责人、工会主席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舞钢市总工会主席陈云洲主持。

闫广甫做重要讲话,他针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启动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明确目标、责任,采取措施,强力启动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三要加强领导,部门联动,确保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的顺利实施。他指出,开展“要约行动月”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抓住机遇、扎实工作,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提高同步,更好地调动、保护、发挥好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启动仪式上,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和《舞钢市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活动月”实施方案》。舞钢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学方和市工商联党党组书记王向明结合部门职责对要约活动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舞钢市银龙集团公司、三和盛机建公司、朱兰办从不同的侧面分别介绍了他们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把握重点、创新载体、分类领导、激励全责,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创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