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县工资集体协商领导组召开了叶县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市总工会副主席李全森、市总工会副县级干事李京河、县委副书记郑秋生、县人大副主任樊献、县政府副县长李建华、县政协副主席许惠民、县总工会主席申红霞及县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部分企业负责人,县直各单位工会及驻叶企业、县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工会主席130多人参加了会议。
县总工会主席申红霞首先做动员报告,县人大副主任樊献宣读了《叶县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实施方案》,县政协副主席许惠民同志宣读《叶县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昆阳镇、河南神马氯碱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树民动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3家单位就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行了典型发言,市总工会副主席李全森就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做了重要讲话,由此拉开了我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的帷幕。
会议强调,一是积极安排,抓好落实。要结合本乡(镇)、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定期通报、考核激励等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任务、责任、奖励三落实,确保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突出重点,维护权益。要突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等简单协商模式,将企业薪酬制度、劳动工时、劳动定价、工资支付保障、普通劳动者收入增长与经营者年薪收入增长比例等内容丰富到协商内容之中。三是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劳动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对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无故不履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恶意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企业及其经营者依法追究责任。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组要切实对企业进行监督和教育引导,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履行要约权和监督职能,代表职工主动要约,积极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