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劳模代表参加庆祝建市五十五周年大会的通知 平工文【2012】33号


文件正文

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

5月16日我市即将召开庆祝建市五十五周年大会,接到市委办公室通知,由市总工会负责组织我市358名各级劳动模范参加庆祝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到通知后各级工会要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组织各级劳模按时参加庆祝大会,全国劳模由市总工会通知到个人,省、市级劳动模范由所在县(市)区、产业工会、基层企业通知。

二、大会报到时间5月16日上午7:30-8:00,地点为新城区市政大厦广场前旗杆下,共设全国劳模报到处、县(市)区报到处、直属企业报到处、产业工会报到处四个报到处,由各单位领队前往报到处报到。

三、参加会议的劳模要穿着工装,请自带奖章,全国劳模至少佩戴三块奖章,省劳模至少佩戴两块奖章,市劳模至少佩戴一块奖章,报到后由市总工会发放绶带和红花,统一整队按秩序进入会展中心。劳模佩带绶带要求为右肩左挎,红花戴在绶带上,奖章戴在左胸前。

各单位接通知后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分配名额组织劳模参加大会,确保大会圆满成功。各单位请于5月15日下午四时前将通知情况报市总工会生产部。

平顶山市总工会
201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