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总工会全面安排《特别规定》宣传贯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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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下午,宝丰县总工会在机关三楼会议室召开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工作会,全面安排布置和要求宣传贯彻《特别规定》活动月中的具体工作。来自全县乡镇、系统、重点企事业单位的50余名工会主席和女工主任参加会议。县总工会副主席王海四、纪检书记张龙江参加会议并讲话和解读《特别规定》,女工部部长孙秋丽主持会议。

会议发放了《特别规定》问答、单行本、宣传挂图及宣传单,宣读了宝丰县总工会《关于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通知,传达了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通知》平人社【2012】80号文件精神,对与会单位工会主席和女工主任以会代训的进行了《特别规定》的解读、学习和培训。

王海四在讲话中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扎实抓好《特别规定》的宣传贯彻工作,重点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颁布实施《特别规定》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大力开展《特别规定》宣传活动;三是要积极推动《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四是要突出重点、增强实效,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规定的贯彻落实,强调要求全县各级工会及女职工组织行动起来,制定方案,开展好宣传月系列活动,实现宣传挂图或版面进社区、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特别是要进入非公有制企业的车间、班组这一硬性要求,迅速掀起宣传学习活动的浓厚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孙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