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困难女职工“两癌”检查的通知


文件正文

根据省总、市总部署,2012年继续开展困难女职工“两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部署

按照2012年市总工会女职工工作安排,今年将再为2000名在帮扶中心建档的困难女职工进行“两癌”(乳腺、宫颈)检查,计划用3年时间实现所有在档困难女职工“两癌”检查全覆盖。

二、具体安排

1、2012年检查对象及比例。市总工会按照一定比例对市属在档困难女职工进行检查,各县(市)区按照一定比例对在档的困难女职工进行检查(具体安排附后),市总直属企业对全部在档困难女职工进行检查。

2、资金来源。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市总直属企业检查资金自行支付,各县(市)区检查资金由市总适当补贴,市属在档困难女职工检查费用由市总工会支付。

3、检查方法。汝州市、舞钢市、鲁山县、宝丰县、叶县、郏县、石龙区工会按比例组织本级在档困难女职工“两癌”检查;市总直属企业工会组织本级在档困难女职工“两癌”检查;市总工会按比例组织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开发区工会及市总产业工会在档困难女职工“两癌”检查。

4、检查项目。乳腺必检项目为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可疑病例须继续采用钼耙x线检查;宫颈必检项目为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涂片检查,可疑病例须继续采用TCT检测。各级工会要选择卫生部门认可的医院承担检查任务,检查手段不低于市总工会确定的统一标准,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

三、几点要求

1、精心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对“两癌”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明确人员专门负责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工作协调。

2、加强工作协调。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两癌”检查工作,要与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等部门密切协调配合,按照市总工会确定的工作要求和目标,确保在档困难女职工“两癌”检查率。

3、注重宣传指导。各级工会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集中力量、集中时段,广泛造势,及时宣传“两癌”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扩大活动影响,全力打造工作品牌,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困难女职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4、强化实名登记。困难女职工“两癌”检查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各级工会务于2012年7月30日前完成此次困难女职工“两癌”检查工作,8月10日前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困难女职工“两癌”检查落实情况表》(附后)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各级工会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困难女职工“两癌”检查工作,积极组织、精心安排,尽早开展检查活动,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